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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各相关学院:

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黑科规发〔2018〕8号)规定,今年我校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强度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以培育一批能够长期植根于龙江,活跃在重点产业发展领域,致力于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科学和技术问题的研究团队为目标,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科技创新能力强、优势互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优秀科研团队,开展多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研究。全省拟资助10项,资助额度100万元/项。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聚焦新质生产力重点领域关键科学问题,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力争取得一批原创性、前瞻性、应用性科技成果为目标,支持科技人员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民生领域重大需求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全省拟资助30项,资助额度50万元/项。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以培养造就一批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培育更多的青年科技人才进入国家队行列为目标,支持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深入开展创新研究。拟资助30项,资助额度50万元/项。

(四)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以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科研骨干和科技领军人才后备力量为目标,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创新研究。全省拟资助190项,资助额度10万元/项。

(五)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以培养、稳定和储备科技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由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一定资助比例,引导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性应用基础研究。全省拟资助500项,资助额度一般为10万元/项,其中省财政资助5万元/项,依托单位资助5万元/项。

(六)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导向作用,引导与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在商定的科学与技术领域内共同资助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原始创新、协同创新,培养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全省拟资助联合基金重点项目69项左右,资助额度50万元/项。

基金项目执行时间为三年。

二、我校申报限定指标

2024年度省自然基金项目,科技厅对我校各类型项目申报名额:研究团队1项;重点4项;杰出青年科学基金3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40项,联合引导项目97项,我校现有的21个省重点实验室可以选择优秀青年项目或联合引导项目限额推荐1项(本年度由实验室推荐,2025年由重点实验室所在学院统筹分配)。

三、各学院申报限定名额

按照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动原则,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各学院均采取限项申报。团队、重点、杰青、优青、联合引导5类基金项目参照核定指标申报(具体指标按照公式核算后下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如个别学院当年没有全额推荐,剩余指标由学校统筹分配。其中团队、重点和杰青项目学校审查,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联合重点项目我校共有42个指南入选,可申报84项,鼓励学科交叉融合,一个指南有多个团队申报。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

1.研究团队须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具有合理的专业、年龄和梯队结构,包括学术带头人1人,研究骨干不多于5人,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研究团队;

2.团队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是依托单位在编在岗,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3.研究骨干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50周岁以下的研究骨干占骨干成员总数不低于五分之二;

4.团队研究内容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其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够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重点项目要有明确的企业技术需求背景。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未满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已经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同层次科技人才类项目(称号)的教师,不能申报本年度省杰青,参照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支持实施办法申报条件。

(四)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未满3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各学院应按照核定申报指标择优排序推荐。

(五)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

1.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近2年(2023年、2024年)未申请过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教师不允许申报联合引导类项目(2024年4月以后新入职教师除外)。

3.获得过省自然基金联合引导项目的教师,不能再次申报该类型项目。

4.正高级职称教师不得推荐申报联合引导基金项目。

(六)联合基金项目

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联合重点项目要有明确的企业技术需求背景,申报主持人年龄原则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相关指南未有申报人选时,可适当放宽申报年龄。

我校老师申报其它联合出资方指南项目时,需与联合出资方联合申报,科技厅不接受非出资方单位的个人独立申报。我校只对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出资支持,如老师申报联合基金培育项目,请单独联系相关出资单位,在征得出资单位同意后,要与出资单位人员共同申报联合基金培育项目。

外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申报我校出资的联合重点项目,我校教师作为参加人必须向学校提前报备,在学校同意的前提下,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经费分配比例后方可开展共同申报,否则该申报为无效申报,学校不予支持。

(七)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或我校长期聘用人员, 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将在项目实施期内退休的科技人员(包括延聘人员)不得申报。

(八)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未受到科研失信惩戒或已解除惩戒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黑科联发〔2022〕28)规定,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时,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同期作为参与人员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同一类科技计划项目不能超过1项,当年执行期满且已履行完相关程序,待会议验收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申请优秀青年项目、联合引导项目和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时,科研人员曾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均已通过结题验收,当年申请(含参加)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九)全校组织申报时遵循统筹兼顾原则,既要突出一流学科建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也要兼顾其他学科均衡发展,既要考虑项目竞争力,也要兼顾广泛性。

(十)各学院及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科研诚信须知》《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P22—P29页内容),严格按指南领域申报,各学院要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已经获得国家自然基金资助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一经发现申请人有瞒报、虚报或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直接计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并将影响下一年度该学院申报名额。

五、工作安排

1.受理方式。申报人经学院推荐同意后,要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学院将优青、联合引导项目申报汇总表(必须排序)。团队、重点(非联合重点)、杰青3个类型项目系统填写生成的PDF申请书及附件和学院汇总表(每个类型项目每个学院只能推荐1个,如个别类型项目没有老师申报可空置)。联合重点项目,请相关建议人填写汇总表标明申报的具体指南内容。

2.受理时间。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团队、重点、杰青申请书及附件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截止日期6月10 日10:00时。联合重点、优青、联合引导项目当日仅需报送汇总表。

网上填报时间,5月24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16时截止。学校将按照截止时间打印网上申报汇总表,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靖林、康立功 电 话:55190651、55191456

科学技术处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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